城发集团财务部关于发票查验的通知
2024-05-14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

按照国家税务局稽核要求,为了加强发票管理,避免虚假发票带来的经济危害,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要求在报销时先进行发票真伪查验方可报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和电子)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和电子)。

二、报销业务事项的经办人(发票取得人)应确保所取得的发票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取得发票时应注意甄别发票真伪,增强识别发票真伪的意识。

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需要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核对发票内容是否一致,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将查询结果使用A4纸打印,将其附在发票后一起作为报销附件。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望各位同事相互转告

查验步骤视图如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

2. 根据发票示例,在网页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校验码、验证码(需注意验证码提示信息)等信息,点击查验。如遇个别浏览器版本无法查验,建议更换浏览器。


3.打印发票查验明细,将其附在发票后一起作为报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