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5-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31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城发集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城发集团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积极践行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按时、按点、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城发集团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按照巡察组相关规定,于1月14日发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要求领导班子及各相关部门、各子公司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针对具体事项制定详细的整改进展,明确整改目标和步骤,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按时并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不得敷衍和拖延。

在整改期限内,党支部书记分别于1月中旬、2月底、3月底、4月上旬主持召开专题推进会4次,督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均及时推进。会前各责任部门详细填写整改进度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党群人事部(纪检监察室)汇总。于每次反馈后主持召开整改工作进度反馈专题会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整改工作相关人员均参加会议,并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反馈汇报,由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整改事项是否完成,并对未完成事项提出意见及建议。召开整改工作进度反馈专题会议后,由党群人事部汇总整理会议研究确定事项,并更新整改台账。同时对整改不力、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省委巡视反馈2项问题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4月主持召开支委会3次,专题研究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已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完成报告修订工作,后续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各年度班子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固定组成部分。

2.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对下辖25家子公司“层级”问题进行全面复盘,明确牵头责任部门为集团投融资部,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已制定针对性层级压降方案,采取“股权上划+一致行动”模式,维持文投集团并表地位,实现整体层级压降目标。三是保持与市国资委、市城管局、文投集团沟通,持续关注“层级”问题解决,严控管理新成立子公司审批。

(二)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与城发集团业务紧密相关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形成“第一议题”学习清单,2025年1—4月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活动14次。二是充分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支委班子成员4人均已制定个人领学计划并分别到各自分管部门、子公司开展党纪学习交流活动。

4.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月7日已发文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法治工作;二是已结合城发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清廉干部评议方案。

5.“城市大管家”效能彰显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已牵头成立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任副组长的重点项目推进专项小组,建立项目推进问题台账,销号管理;二是科学组织论证,确保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一对一跟踪项目审批进度,避免未批先建问题发生。四是针对集团工作目标,构建与集团业务息息相关的各部门、各子公司业绩考核方案,已经完成考核方案编制。五是已制定清晰地从城投向产投转型的发展规划,探索构建“大水务、大环保、大公用”3大主业及“智慧城市”培育产业的“3+1”产业体系,已明确初步实施路径,并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加快转型步伐。

6.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债务结构,债务重组与展期,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对中短期债务进行重组或展期,争取更有利的还款期限和利率条件;二是建立清收机制,成立专门的应收账款清收专项推进会,明确责任人和清收目标。对不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制定针对性的清收策略,加大催收力度;三是对亏损子公司逐一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原因,制定个性化的整改方案,通过技改、推行集中采购等降本增效措施,提高核心业务利润率;四是暂停开展低毛利供应链金融业务,新增业务严格进行风险评估后开展。五是完善信访工作流程和机制,严格遵循“快速响应、妥善解决” 的原则,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六是完善环保管理相关制度,明确部门和岗位在环保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定期开展整改问题复查工作,保障整改工作有效性与长期性。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

7.“两个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3月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集团纪检监察室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管,强化日常监督工作。三是2月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1月修订集团薪酬制度,将考勤纳入日常绩效表现,与绩效工资强关联,目前在岗职工均按要求打卡。二是全系统进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截至2025年4月已印发文件2份,召开专题会议3次,组织集中研讨3次,切实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三是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已100%追回,财务部、纪检监察室、内审委员会已联合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1次全面自查,暂未发现超标准报销情况。

9.日常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制定(修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暂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等制度5项并结合公司实际定期调整公司管理制度;二是已于2月起严格按照 “一车一卡” 为每辆公车配备独立油卡。同时,严肃油卡申请、充值、使用、保管等流程,指定综合部董一帆专人负责油卡管理,综合部定期对油卡使用情况、车辆使用记录和审批手续进行抽查;三是已于1月发文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委员会并挂牌,明确机构成员。制定并印发《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同时制定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下一步按照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城发集团招采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流程各环节的详细操作规范、时间节点及责任人。建立内部采购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机制,1-4月集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标监督6次。二是已对未计入固定资产的资产进行账务调整,计入固定资产账目。三是已对环保能源公司两项业务进行账务纠正处理,且根据收益期限进行摊销;于1季度完善修订财务制度,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

1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组织部、市国资委报告班子缺口,组织部、市国资委已根据城发集团需求选配分管副总1名,目前已到岗。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 决策议事清单及相关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策充分讨论,“一把手”末位发言。三是原市城管局在职人员担任监事会成员5人退出城发集团监事会。已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取消监事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郑卢林,并完成工商变更,确保有效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1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月27日组织全司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开展《规范开封市市管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封市市管企业机构设置与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制度专题学习,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规范化水平,杜绝此类问题。二是结合各子企业实际运营情况,7家主要子公司负责人均已配置到位,个别子公司体量较小,业务量不大,主要领导由集团领导班子兼职,不影响业务开展。三是已于1月修订并印发《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岗位职级设置与薪酬绩效调整实施细则(修订)》,设置一次性取证津贴,建章立制推动职工职业技能提升。截至2025年4月,新取证副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会计师1人,中级工程师1人,1人入选2024年度“开封工匠”培育对象。四是已在问卷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业务需求制定2025年度培训计划。五是已于2月27日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档案未集中管理的及时集中管理,已重新规范整理档案资料20余份。

1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3名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已转到集团党支部。二是规范召开支委会,1月—4月召开支委会9次,均已规范记录;支部组织委员按季度对“三会一课” 会议记录进行检查,不规范的及时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1-22128666;邮箱kfcfjt@126.com。

 

 

 

中共开封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