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八项规定精神
微党课——如何理解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2025-03-25
如何理解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科技金融是通过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抵押、担保等金融方式和服务,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模式。《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这项重要改革举措对于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实现科技、产业、金融三者的良性循环,建设科技强国和金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科技强国建设和国际竞争的严峻形势,强大的科技投入是支撑人工智能、信息技术、量子、生物等前沿科技领域和未来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从科学研究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每一步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目前,我国的科技投入总量相对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急需更多金融投资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统筹运用好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近年来,科技管理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陆续制定了一批科技金融政策措施。但同时还存在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社会融资模式与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匹配、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需要提升、金融监管刚性要求对科技创新融资形成抑制等问题。发展科技金融,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点。第一,加强对科技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对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其规模小、资产轻、估值难而资金需求度高,可加强天使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对于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具备一定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的,可加强专利权质押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科技信贷服务。对于成熟期科技企业,可支持其在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获得更多融资机会。第二,加大对国家科技重大任务的金融支持。对事关国家发展与安全的重大科技任务,加强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创业投资、债券以及财政引导等多项政策联动,重点对国家科技重大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等给予全方位金融支持。支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的科技领军企业上市融资。第三,构建丰富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强化科技政策性贷款,常态化实施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提高在再贷款中的结构比例。建立专门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将支持科技创新作为主要政策性业务。对天使投资和专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创业投资机构进一步给予支持。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拓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壮大耐心资本,探索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年金资金等长期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机制。第四,打造科技与金融良性互动的生态。加强科技咨询、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各类金融服务更加标准化、精准化提供支持。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增信、分险和引领功能,着力解决市场的科技创新风险规避问题。充分考虑科技金融的发展规律,强化科技创新的金融风险防范,提高监管的包容性。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的考核,采取“长周期”、“算总账”等的考核办法,带动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微党课——怎样理解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
2025-03-25
怎样理解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  非共识项目是指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因其创新性、颠覆性的理念而与现有知识体系和共识不一致的项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这一重要改革举措为非共识性创新提供了新的支持模式和路径,体现了对原始创新、颠覆性创新的重视,对于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促进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深刻理解非共识项目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非共识项目的特点是创新性强、风险高、难识别、争议大,挑战现有的知识体系、标准和规则,蕴藏着重大创新思维和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机遇,可能带来科学技术的重大发现、重大突破,从而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我们将迎来更多“从0到1”的科技创新成果,原始创新在我国科技创新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意味着会出现更多非共识性创新。因此,建立非共识项目的筛选机制是我国科技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要看到,非共识项目研究难度大、不确定性高、可识别性不强、失败风险较大,在同行评议中可能会引起较大的分歧,难以通过常规的同行专家评审程序达成有效共识,通常较难获得研究资助,必须采取符合非共识项目特征的评选方式。因此,建立非共识项目的筛选机制势在必行。 第二,发挥专家实名推荐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项目评价上,要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评价制度,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建立非共识科技项目的评价机制。”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是符合非共识项目特点的一种评价机制。采用专家实名推荐,不问出处、不设门槛、不唯申请者过往业绩,更加有利于打破常规、识别人才。实名制有利于发挥专家个人影响力,激励评审专家发挥伯乐作用,也有利于强化专家个人推荐责任,对专家行为形成约束,避免项目评审专家因个人动机而出现的低水平评审和投机行为,降低推荐风险。要发挥好这一机制的作用,一是推荐专家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在推荐时出以公心,以对科技创新负责、对国家发展负责的态度,推荐出真正具有原创性、颠覆性的项目。二是推荐专家要有独到眼光。深刻把握未来方向,能够洞悉非共识项目的可行性和巨大创新机遇。三是推荐专家要坚持创新意识。坚持源头创新,破除跟随思想,不能以国外有没有类似研究、有没有先例、是不是国际热点等作为评判标准,而应建立鼓励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的思维观念和评价导向,引导我国科学家勇闯“无人区”,突破现有科学技术理论框架,加快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  第三,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评价和全过程责任制度。强化负责任评审,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机制,既要充分发挥专家个人在整个非共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也要压实责任,避免人情圈子、学术垄断等对项目遴选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加筛选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科学家在评价活动中坚持真理、勇于创新。另外,对非共识项目的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要建立体系化制度,完善资助方式,形成适应非共识项目开展研发活动的制度保障。
清风时评(第十八期)——廉者不求非其有
2025-03-25
 立身处世,心中当有边界感。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东西不能要,考验着一个人的清醒和智慧。唐代官箴著作《臣轨》中有云:“知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是以远害而名彰也。故君子行廉以全其真,守清以保其身。”意思是说:明智的人不做不该做的事,廉洁的人不贪求不该有的东西,这样就可以远离灾祸而使美名得以彰显。所以君子奉行廉洁以保全自己的天性,恪守清廉以保全自己的身家。  廉者,首当克服贪欲,不为物役。一个人只有对“非其有”的东西不贪求、不妄取,才能保持理智,看清不当之利背后的隐患。反之,物欲滋长,不该占有的敢伸手,不是自己的也敢拿,只见利不见害,必将祸患及身。东汉时期,羊续为南阳太守,一位官吏知道他喜欢吃鱼,特意带着南阳特产白河鲤鱼,寒暄几句,扭头就走,不容羊续拒绝。这名官吏走后,羊续把鲤鱼挂在门梁之上,此后这名官吏又来送鱼,羊续指着高高悬挂的鱼说:“上次送的鱼还挂在那,已成了鱼干,请你一并拿回去吧。”这名官吏看到羊续的做法,便从此断了送礼的念头。典故“羊续悬鱼”就在告诫世人,不是自己的,一条鱼也不能接受,非分之财不可取、非己之利不可贪,“不求非其有”方能不乱心志、不惹祸端。  苏轼在《赤壁赋》中云:“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既然世间万物各有所属,不是自己的东西,即使一丝一毫,也不要去占有。苏轼年轻时酷爱书画,家中收藏的,唯恐失去;别人拥有的,唯恐得不到。后来幡然醒悟:“吾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岂不颠倒错缪失其本心也哉?”从此之后便不再“留意于物”——想着把好的书画占为己有,而是“寓意于物”——站在欣赏的角度去品味。  为官之德在于清廉。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不求非其有”体现的是党性修养。“四有”书记谷文昌大半辈子与林业打交道,可他却从不添置木家具,“不沾公家一寸木材”;杨善洲下乡和出差时都是自己交伙食费,“没让子女搭过一次公车”;孔繁森“不允许儿子拿单位一个笔记本”;黄开群“不多吃公家一个鸡蛋”……他们廉洁自律、公私分明,非己之所有,一丝一粒都不贪求、一厘一毫都不妄取,其清节操守为后人立起了标杆。  “廉者,政之本也。”去贪存廉、去私存公,是为政者应该恪守的本分与底线。党员干部当常思贪欲之害,在小事小节中律己修身,在一点一滴中锤炼拒腐定力。面对物诱,当时刻保持“无须提醒的自律自觉”,擦亮眼睛,辨清是“井内之水”还是“井外之水”,坚持“俸薪之外无所取”,做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好干部。(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