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八项规定精神
微党课——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
2025-03-24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居于首位的是“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就是要始终在党中央领导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确保党的自我革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此,我们必须深刻把握“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的实践路径。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完善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党委(党组)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专责机关,要做实专责监督,有力有效协助党委(党组)推动监督体系高效运转、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各职能部门要坚持高效协同,自觉把党中央反腐败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作者分别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讲师,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校(大足行政学校)讲师〕
党纪学习(第五十九期)|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哪些行为属于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相关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2025-03-2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对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作了规定。可分为三类:  1.不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  《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了不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三种行为表现: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  其中,前两种行为严重程度不同: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行为危害更大,性质更恶劣,一旦存在就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同样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2.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  《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实践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上掉队、走偏,有的是能力不足或者工作作风问题,但也有些是政绩观错位造成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私心杂念作祟,醉心于获取升迁资本,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偏离政治要求,造成严重危害。《条例》作此规定,有利于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贯彻党中央要求,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到实处。  此外,该条还专门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作出规定,明确有此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3.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请示报告制度作了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确立了请示报告的工作体制机制。《条例》以严格的纪律约束,保证相关党内法规关于请示报告制度和要求的落实。
微党课——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机制
2025-03-24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居于首位的是“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就是要始终在党中央领导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确保党的自我革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此,我们必须深刻把握“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的实践路径。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一系列制度机制,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一是要完善落实“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做到“两个维护”,要有鲜明的态度,更要有扎实的行动。要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各项制度规定中,贯彻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行动上。二是要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要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定推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的配套制度,确保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要健全党中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党政军群和企事业单位重大工作的领导。要健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决策制度,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听取意见建议制度,健全党中央在领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制度。三是要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权责明晰,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四是要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要完善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作者分别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讲师,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党校(大足行政学校)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