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八项规定精神
微党课——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敢于自我革命的强大思想武器
2025-03-24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进理论创新而取得的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篇章,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这一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无论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实践要求看,还是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都是必要的、迫切的。我们党之所以能自我革命,有着其自身的根据和必然性。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是指导我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锐利思想武器。注重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在百余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1939年,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提出,要赢得革命的胜利,就必须“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强调建设这样的党是一项“伟大的工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新的实践和时代特征出发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思想前提。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深刻总结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党的自我革命实践证明,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全党才能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才能提升党的自我革命的能力和水平。〔作者分别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教授;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党纪学习(第五十期)|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组织违犯党纪如何处理,其成员受什么影响?
2025-03-24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组织的处理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对一般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予以改组或解散。党组织受到改组处理时,担任该党组织机构成员的,除了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具体应当按照下列情形把握:一是对经审查发现存在严重违纪问题,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不需要自然免职;二是对经审查发现存在违纪问题,应当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给予其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自然免职;三是对经审查发现涉嫌违纪但短时间内难以查清的,先自然免职,再对其涉嫌违纪问题另案处理;四是对经审查未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自然免职。  在执行时,对受到自然免职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应当注意:  一是自然免职后,所任该党组织及其所属党的组织的党内职务均自然撤销。比如,某市委被改组处理,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所担任的市委常委、委员、市委组织部部长以及市党代会代表职务均自然免职。  二是自然免职后,所任党外职务与该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职务密切关联的,通常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免去其所任党外职务。比如,某市财政局党组受到改组处理后,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所任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即自然免职,但其所任该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则需另行予以免职处理。  三是自然免职后,地方党委中系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主官出任的地方党委常委,在该地方党委被改组处理后,其所任该地方党委常委、委员职务即自然免职,但其所任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主官职务不属于自然免职的范围。  四是自然免职后,被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中系挂职干部的,其所任该党组织及其所属党的组织的党内职务均自然撤销,但其所任原单位职务不属于自然免职的范围。  五是自然免职属于惩戒性质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第十一条关于免职处理影响后果的规定予以执行。党组织受到解散处理时,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  主要分三种情况处理:一是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二是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三是对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微党课——不谋私利是我们党敢于自我革命的勇气之源、底气所在
2025-03-24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进理论创新而取得的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篇章,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这一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无论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实践要求看,还是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都是必要的、迫切的。我们党之所以能自我革命,有着其自身的根据和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毛泽东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之所以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是因为我们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只有不谋私利,我们党才能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只有不谋私利,我们党才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及时发现、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纠正工作中的种种偏差,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不谋私利,我们党才能认真倾听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盯“四风”顽疾,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扬了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作者分别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教授;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