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2025-04-29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3月12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什么是中央八项规定?什么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表现有哪些?一起来学习→中央列出80条违反八项规定清单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01、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02、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23.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2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03、会议活动  25.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26.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27.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28.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29.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0.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31.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2.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3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3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35.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  36.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37.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  38.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39.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40.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41.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04、公务出差  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4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44.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6.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47.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48.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49.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05、临时出国  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53.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54.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55.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  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06、公务用车改革  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07、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  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73.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74.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75.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76.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77.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  78.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79.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  80.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擦亮新时代党的建设“金色名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纪实
2025-04-29
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召开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2025年自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  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我们党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了人民群众衷心拥护。  八项规定,涤荡风气、振奋精神、改变中国。  一以贯之——“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2024年岁末,北京中南海,一年一度的党内最高层级民主生活会在此召开。  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听取关于2024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  “领导干部要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结合不久前结束的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对中央政治局同志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听取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今已成为惯例。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短短600余字,从调查研究、会议活动等8个方面为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开启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再塑党的作风的“第一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谈制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的初衷:“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讨论加强党的建设如何抓时,就想到要解决‘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后来决定就抓八项规定,下口就要真正把那块吃进去、消化掉”。  当有的人还认为八项规定不过是“一阵风”的时候,2013年3月19日下午,一条新闻的发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这是中央纪委首次向全国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年底,中央纪委再次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上次只通报单位和职务不同,此次通报点名道姓、直指病灶,产生了极强的震慑效应。  行胜于言。  八项规定出台十二年多来,从抓月饼、抓贺卡、抓烟花爆竹,到抓节假日、抓“八小时外”、抓日常……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问题的解决,折射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作风问题的清晰思路、坚定信念。  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八项规定整治痼疾、扫除积弊,作风建设被形象地称为党的建设的“金色名片”。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称,当时很少人预见到,公款吃喝等中国官场的“老大难”问题,竟然出现如此明显的改观。  如何把这张金色名片越擦越亮?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在进行深邃的思考。  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到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接续开展的党内集中教育,始终将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党的十九大将作风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十九届中央政治局、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均研究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细化;“中央八项规定”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就和经验,镜鉴历史、指引未来……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习近平总书记话语掷地有声,“十年不够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够就三十年,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踏上新征程,迎接新挑战,展现新风貌。  2025年1月6日,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在京开幕。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清除,增量还在持续发生,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对“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一重要要求,充分体现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高度,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十五五”规划将谋篇布局。  在这一关键时间节点,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以身作则——“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中央八项规定的第一条,就是要改进调查研究。  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改革开放“得风气之先”的广东考察调研。  这是总书记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的首次地方考察。不久前启动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作为重要内容。  在茂名柏桥村的荔枝树下,详细询问荔枝价格、销售渠道、果农收入;在广汽研究院座谈交流,亲自摸情况、直接听反映,寻求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  4天时间,从湛江、茂名到广州,自西向东穿越粤西大地,从琼州海峡之畔到珠江之滨,辗转千里,习近平总书记不辞辛劳,一路调研、一路思索。  深入基层,躬行求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步履不停,国内考察调研上百次,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身影总在人民之中,察实情、重实效,为全党重视调研、深入调研、善于调研树立了光辉榜样。  以身作则,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考察中一向轻车简从、住宿上简化安排、出访时严格执行外事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打折扣、不做变通,以实际行动彰显坚定信念,带动全社会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最重要是抓住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核心问题。  乙巳蛇年前夕,山海关外,冰天雪地。习近平总书记一路北上,赴辽宁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  “我心里一直牵挂着,那段时间每天都在了解你们这里的情况。”考察辽宁第一站,总书记就辗转火车、汽车,来到在2024年洪灾中受灾严重的葫芦岛。  人们依然记得,这一幕幕动人场景——  云南鲁甸地震后,一路颠簸来到震中峡谷,走进满是废墟的院子,询问地震伤亡、抗震救灾情况;新冠疫情防控最吃劲的阶段,飞赴武汉指挥抗疫;山西遭遇罕见秋汛后,冒雪来到临汾市,察看灾后恢复重建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一次次走进灾区实地考察,关心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实际需求,为大家解难题、鼓干劲、指方向,用实际行动诠释“我是人民的勤务员”真挚情怀。  几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同时任意大利众议长菲科举行会见。菲科提了一个问题:“您当选中国国家主席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习近平总书记说:“这么大一个国家,责任非常重、工作非常艰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  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  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有的放矢、直面问题,注重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注重从源头控制重大会议活动总量,严控中央会议活动会期、规模、规格;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推动中央法规文件改进文风,落实“短实新”要求,避免超规格发文……  中央政治局其他同志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抓好分管领域、部门和所在地方的贯彻落实。  在习近平总书记引领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全面纯洁党的作风,令出必行、驰而不息,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久久为功——“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泰山半腰有一段平路叫‘快活三里’,一些人爬累了,喜欢在此歇脚。然而,挑山工一般不在此久留,因为休息时间长了,腿就会‘发懒’,再上‘十八盘’就更困难了。”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面对党内高级干部,习近平总书记用一个生动的故事,诠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质朴道理。  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总书记引领下,全党深刻把握作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精准整治作风顽疾,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奋进新征程保驾护航。  打破“政治潜规则”,以从严纠“风”巩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  2023年1月9日至10日,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举行。  “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  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  作风建设在路上,一抓到底不停歇。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坚持严的标准和严的氛围,纠治“四风”取得显著成效:  深入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问题,深挖细查快递送礼、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紧盯不放,一系列歪风积弊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对搞“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集中纠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一大批改革部署得以落实到位;  针对餐饮浪费和“三公”经费支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联动联查、严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推进监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风腐防治的防线不断筑牢。  如今,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反映,中央八项规定极大改善了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让大家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变化。  “小切口”打开大变局,以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撬动社会风气深刻变化——  2025年3月3日,北京京西宾馆迎来了前来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江苏代表团。  “进入房间,桌上摆放的《改进会风严肃会纪工作守则》格外醒目,上面的要求既明确又具体。”全国人大代表张兆丽表示,参会期间,简朴务实的会风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  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观察党风政风的重要窗口。  不举办代表团迎送仪式,矿泉水摆放处设置“空瓶行动”标识,倡导“光盘行动”,减少用房数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全国两会期间,节俭之风处处体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清新会风、严明会纪的生动实践。  好会风反映好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愈发深入人心。  “小份菜更合适”“剩下的菜打包带走”,餐馆里的对话折射风气之变;月饼、大闸蟹等曾被“天价”异化的食品,重回“亲民”路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被越来越多人接受;不少人感叹“过去比谁车好,现在比谁微信步数多”……  八项规定带来的作风之变,正具体而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  让基层干部卸下“包袱”,为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注入强劲动力——  2024年深秋,习近平总书记南下湖北。在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党群服务中心,墙上张贴的《服务群众事项清单》,吸引了总书记的目光。  “过去更多的是要求群众去做事,现在更多的是党员干部给群众办事、做服务,这是一个根本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说,“要持续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能够用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服务群众。”  只有卸掉应减之负,方能勇担应担之责。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在国内考察中多次走进乡村、社区等,关心为基层减负措施落地实效。  在重庆看社区报表,深刻指出“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在青海谈党纪学习教育,郑重强调“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在甘肃问减负成效,鲜明提出“干好有用的事,少做无用功,需要上下各方面共同努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为基层减负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引领全党树立起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励干部为民服务的实干导向。  从确定“基层减负年”,到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央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从开展“一网统管”“一表同享”改革,到做实乡镇(街道)的“吹哨”调度权、考核评价权、人事建议权等,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具体举措,促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一组最新数据,正是变化的生动写照:  整治基层“滥挂牌”问题,将村(社区)办公场所外部各类牌子规范为4至6块;  以省部级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节庆、展会、论坛活动数量分别压减46.3%、65.2%、48.3%;  …………  如今,越来越多的基层干部走出机关、走进群众,主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困难攻克在一线,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加强。  加强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  当前,“人情社会”“面子文化”积习尚在,一些“官场潜规则”惯性仍存,一些地方整治形式主义“一刀切”“搞变通”引发新问题,滋生“四风”和腐败的社会文化土壤并未根除,改进作风道阻且长仍需久久为功。  2025年全国两会闭幕仅一周,3月17日至20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贵州、云南两地考察调研。  在贵州,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  在云南,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学习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联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这些年抓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吃透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握相关纪律处分条规,为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打牢思想政治基础”……  聚焦刚刚启动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划出清晰重点、提出明确要求,传递出一以贯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作风建设进行到底的鲜明信号。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庄严宣示——  八项规定已经深刻改变中国,八项规定还将继续改变中国!
微党课——为什么要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
2025-04-29
为什么要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这是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反腐惩恶的决心意志。  第一,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应对。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手段不断变异升级。有的获取利益由现金、房产、高档礼品等传统财物逐渐扩大为股份、房屋装修、有偿服务等财产性利益,腐败的利益形式越来越多元化。有的领导干部的“白手套”从近亲属等身边人扩大到同学、朋友等“局外人”,共同受贿人员范围呈进一步扩大趋势。有的借助“市场行为”为腐败披上“隐身衣”、“护身符”,以民间借贷、低买高卖等为名,形式上日益“合法化”。有的减少直接行贿受贿行为,转而采取设立“影子公司”、由他人代持等方式间接收受财物,增加收受行为的中间环节,伪装掩饰腐败行为。有的采取金融运作等高智能犯罪手段掩盖权钱交易本质。有的在职时为他人谋利但不收受财物,退休后才收受财物,谋利与受贿行为间隔时间拉长形成“期权化”。此外,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现象,也是腐败问题的新变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在作案方式和手法上伪装变异、花样翻新,但以权谋私、违纪违法的本质没有变,污染政治生态、破坏发展环境的危害更严重,必须坚决惩治。  第二,提升反腐败斗争能力水平是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现实需要,必须升级打法、丰富手段。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迷惑性,发现和查处难度加大,对治理腐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必须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深化对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加强对腐败的本质、根源、发生机理等问题的分析研究,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完善反腐败工具箱,不断提升反腐败方式和手段科学化水平,借助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揪出隐藏很深的腐败分子。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快速反应、联合处置,加大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甄别和查处力度,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  第三,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与时俱进、常抓不懈。腐败滋生有着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制度、生态等多方面的土壤和条件,是各种不良因素长期积累、持续发酵的结果,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总体战、攻坚战、持久战。腐败问题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有不同表现,老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会冒出来,治理了的问题还可能改头换面、反弹回潮。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也是相对的,有的腐败形态刚出现的时候,是新型的、隐性的,经过治理,就逐渐变成老旧的、显性的了,但同时还会有更新型、更隐性的腐败问题出现。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发现、治理、再发现、再治理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只要存在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现象就不会根除,就要不断探索和丰富防治腐败的有效办法,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