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八项规定精神
微党课——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有哪些主要要求?
2025-03-25
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有哪些主要要求?《决定》提出:“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这是党中央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稳步提升我国在全球配置人才资源能力的重要举措。  海外人才是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来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既需要培养用好国内人才,也需要坚持需求导向,用好全球创新资源,精准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改革开放后,我国有大批留学人员学成后留在海外工作,许多人活跃在国际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高端。把这些优秀人才吸引回来,是解决我国科技领军人才匮乏的现实、快捷、有效的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国家战略需求,不断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力度,越来越多的海外优秀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对推动我国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为海外人才回国(来华)从事研究开发、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良好环境和服务保障,切实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第一,拓展事业平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使用好是关键。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的目的和动力,主要是国内有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条件仍有差距。要以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为契机,以国家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研发项目、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学科、国家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留学生创业园等为载体,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借鉴运用国际通行、灵活有效的办法,推动人才政策创新突破和细化落实,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事业平台和工作生活条件。要营造尊重个性、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宽松环境,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让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干得好、留得住,产生良好扩散效应。第二,完善服务保障。海外高层次人才是世界各国竞相争夺的宝贵资源。当今世界,围绕科技制高点和高端人才的竞争空前激烈,各国纷纷出台吸引人才的战略和政策,包括调整移民政策、提供丰厚薪金待遇、实行优惠的留学政策、为创业提供税收优惠等。这些年,为改善吸引人才的条件和环境,各地先后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要聚焦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待遇保障、出入便利、子女配偶保障等方面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对国家急需的顶尖人才实施特殊支持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创造拴心留人的条件,帮助海外引进人才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第三,加强政治引领。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内容,是集聚爱国奉献各方面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是弘扬我们党联系服务专家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的亲自关怀和协调联系下,钱学森等一批杰出海外专家毅然放弃国外优裕的工作生活条件回到祖国,成为新中国工业、教育、科研和国防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加强对海外引进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要以思想联系为重点,加强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要关心海外引进人才身心健康,真心关怀、真情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通过教育培训、国情考察等,增强海外引进人才的政治认同感和向心力,实现增人数和得人心有机统一。
微党课—为什么要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2025-03-25
为什么要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决定》强调:“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这明确了进一步深化人才评价改革的目标任务,对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指挥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改革人才评价体系,制定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包括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在内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清理,优化整合部委和地方人才计划,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应当看到,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相比,我国人才评价体系还存在不适应、不合理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首先,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是以正确评价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的需要。人才评价体系对于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保障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如何让广大人才通过更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脱颖而出,关系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强调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充分体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体现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对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价值的尊重。同时,有利于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正向激励作用,促进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把精力放到通过创新创业施展才干、实现价值上,有效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更好地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科技竞争优势。其次,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是解决人才评价中突出问题的需要。当前我国人才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新的评价标准还没完全立起来。现有的人才分类标准认可度不够高,对人才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的评价缺乏可量化、成体系、立得住、有说服力的指标支撑。二是旧的评价惯性依然存在。在人才计划评审中,论文、专利、项目、奖项以及已获得的人才“帽子”等指标仍然是主要依据。三是“唯帽子”问题治理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不少单位仍然存在把“帽子”大小作为人才招聘引进、定岗定薪直接依据的现象,导致科研人员竞相去争“帽子”。解决以上问题,亟待明确“破四唯”后怎么“立”的评价方式和标准,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  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必须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深化人才评价改革。一要分类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体现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发挥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分类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二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制定新职业、新领域人才评价办法。深化工程教育评价改革,改变“唯论文”倾向,把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作为工程硕博士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加快新兴职业领域人才评价标准开发工作。三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防止人才“帽子”满天飞等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深化部委和地方人才计划优化整合工作成果,健全人才计划备案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自查自纠机制,清理各类考核评价条件、指标中涉及“四唯”以及与人才称号、学术头衔直接挂钩的规定。
微党课——如何理解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2025-03-25
如何理解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科技金融是通过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抵押、担保等金融方式和服务,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模式。《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这项重要改革举措对于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实现科技、产业、金融三者的良性循环,建设科技强国和金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科技强国建设和国际竞争的严峻形势,强大的科技投入是支撑人工智能、信息技术、量子、生物等前沿科技领域和未来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从科学研究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每一步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目前,我国的科技投入总量相对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急需更多金融投资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统筹运用好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近年来,科技管理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陆续制定了一批科技金融政策措施。但同时还存在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社会融资模式与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匹配、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需要提升、金融监管刚性要求对科技创新融资形成抑制等问题。发展科技金融,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点。第一,加强对科技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对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其规模小、资产轻、估值难而资金需求度高,可加强天使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对于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具备一定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的,可加强专利权质押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科技信贷服务。对于成熟期科技企业,可支持其在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获得更多融资机会。第二,加大对国家科技重大任务的金融支持。对事关国家发展与安全的重大科技任务,加强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创业投资、债券以及财政引导等多项政策联动,重点对国家科技重大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等给予全方位金融支持。支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的科技领军企业上市融资。第三,构建丰富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强化科技政策性贷款,常态化实施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提高在再贷款中的结构比例。建立专门机制,推动商业银行将支持科技创新作为主要政策性业务。对天使投资和专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创业投资机构进一步给予支持。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拓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壮大耐心资本,探索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年金资金等长期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机制。第四,打造科技与金融良性互动的生态。加强科技咨询、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各类金融服务更加标准化、精准化提供支持。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增信、分险和引领功能,着力解决市场的科技创新风险规避问题。充分考虑科技金融的发展规律,强化科技创新的金融风险防范,提高监管的包容性。优化政府引导基金的考核,采取“长周期”、“算总账”等的考核办法,带动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